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 本站 发布日期:2017/12/05

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和自创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落地发展,助推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根据《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豫财科〔2017〕189号),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原则
    根据“市场运作、专业管理”要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的遴选坚持公开、公正、科学、专业的原则。
  二、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机制;

  (二)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私募股权基金(含政府引导基金)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其工作人员三年内无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五)提交切实可行的募资方案和投资计划;

  (六)组建投资委员会,并确定人选;

  (七)愿意接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豫财科〔2017〕18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资金按照项目通过投委会后由基金管理机构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进行出资;

  (九)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它出资人在基金章程中约定,存在下属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无需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它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1.投资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基金未按照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5.其他不符合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情形的。

  (十)基金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负责募集社会资本出资部分;

(二)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谈判、风险评估,实施项目投资。根据基金实施方案约定的投资限制,按照签订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决策权限和流程寻求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并执行有关投资决策;

(四)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协助其发展并制定适当的投资退出策略直至基金完全退出;

(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定期向投委会、受托管理机构、出资人披露基金运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组合投资情况等),并每年向投委会、受托管理机构、出资人提供基金运营情况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投资组合状况。

(六)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物。

四、遴选程序

  由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遴选工作组,负责管理机构的组织申报、尽职调查、答辩和评审等工作。
  (一)申报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管理机构申请;
    2.基金管理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管理机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4.基金管理机构及其管理的基金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有关手续或证明;
    5. 基金管理机构高管人员和专业人才构成及简历;
    6. 基金管理机构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附2015、2016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

    7. 基金管理机构资金募集方案和投资计划;
    8. 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9.出资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无违法违规证明等。
  (二)初选
    对有效期内参与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申报的材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后,最终选定多家基金管理机构。
  (三)尽职调查
    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入本轮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四)终审
    工作组组织评审专家对人选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汇报、答辩及综合评审打分三个环节。
    汇报: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答辩: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综合打分:参与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尽职调查、汇报、答辩情况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独立打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依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拟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公示
    对拟定的基金管理机构在河南主要媒体和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管理机构。
  五、其他事宜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文档发至yzgstzeb@163.com邮箱。
    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北25号豫资公司北区。
    联系人:孙宁  、刘中一 
    电话:0371-63381861

    附件:
    1.《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
    2.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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